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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8-27文章作者:编辑:郭聪如审核人:浏览次数:

各位老师同学:

   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。

 

一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

1、家庭经济因素。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、财产、债务等情况。

2、特殊群体因素。主要指学生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残疾人子女、国家和自治区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。

3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。主要指校园地、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物价水平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。

4、突发状况因素。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、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。

5、学生消费因素。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、结构等是否合理。

6、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。主要包括学生家庭上学人数、劳动力情况、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、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。
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

1、特别困难(8%):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。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残疾人子女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。

2、比较困难(12%)):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。

3、一般困难(10%):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。

各班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
 

三、认定工作安排

1、各班级要通过班会向学生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,务必将信息宣传到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不留死角。

2、所有参加认定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。

3、按照新的规定不要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,但要求学生承诺所填写资料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责任。同时,特殊群体学生要有佐证材料。

 

四、材料报送

 

各班级在9月7日前,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至逸夫楼D209,电子版发送至郭老师OA处。

1)报送《困难学生认定管理》(附件3)、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》(附件4)、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》(附件6)的电子版,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7)纸质版一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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