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、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,学院特开展“我为清风科大做代言”活动优秀学生推荐工作。
经前期广泛宣传、班群通知、材料收集、择优推荐等具体工作,4月15日,学院考核小组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开展评选、推荐,最终审核评定,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。
拟推荐优秀学生马俊宇做代言。
专此公示。
公示时限:2024年4月15日-4月18日
如对结果如有异议,应当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,材料送至逸夫楼D209尔敦老师处。
举报投诉电话:0472-595439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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